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属于担保债权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0-19 16:03) 点击:223 |
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属于担保债权吗? 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,该协议具有担保债权实现的目的。该种情形比照物权法及担保法的规定,虽然双方之间非直接约定成立担保法律关系、抵债有对价、不是所有权归属的直接约定,但对法律现象的分析不能仅从外观,而应看其本质,当事人双方在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前的以物抵债,符合流质的基本特征,本质上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