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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7-03 13:50)    点击:269

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

  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,按合同法规定处理:

  (一)合同法总则规定:给付货币的,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交付不动产的,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其他标的,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(二) 合同法分则“买卖合同”一章中规定:标的物需要运输的,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。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,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;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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