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6-25 14:30) 点击:143 |
法律对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?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、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。试用期内劳动者、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,但不得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。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等待遇可以与正式职工有所差异,但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最低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之下使用被试用者。 试用期满,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。试用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劳动者。在原固定工转制过程中,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,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。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,我国劳动法作了限制性规定: 1、劳动合同的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; 2、劳动合同的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; 3、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; 4、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。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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